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体能测评只判定是否合格,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应聘者笔试前到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并长期保存。因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共设两科(一场同时考),均为客观题,其中《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理论素养、综合应用等能力,《警务基础知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法律基础知识、警务基础知识和对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每科满分100分,共200分,时长共120分钟。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在银川市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地点在银川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平安银川”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上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应聘者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应聘者到报名平台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开考比例。阅卷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应聘人数少、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达不到1:2面试开考比例的,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组织开展岗位调剂,并面向社会发布调剂公告,达到笔试合格线但未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可参加调剂,若经调剂仍未达到1:2面试开考比例的,再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或合并岗位。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银川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平安银川”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二)面试在银川市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银川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平安银川”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面试公告。
因面试成绩不合格、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于面试结束后组织开展二次岗位调剂,并面向社会发布二次调剂公告,达到笔试、面试合格线以上的应聘人员可参加调剂。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确定资格复审和政审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政审考察对象,人员名单在银川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平安银川”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公布。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时,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资格复审和政审考察
(一)由灵武市公安局和永宁县公安局分别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和政审考察,统一收取拟参加体检人员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注: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校院系和教学管理部门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被聘用文件下发前仍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政审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程序标准进行。
(三)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凡在资格复审和政审考察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不合格。资格复审和政审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因资格复审、政审考察不合格、放弃资格被取消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选取县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开展,体检由灵武市公安局和永宁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二)应聘者要如实向招聘单位和体检工作人员报告本人既往病史,因此导致聘用后无法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九、公示及聘用
(一)资格复审和政审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银川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平安银川”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在下一次招聘前,如出现职位空缺,将根据需要公开启动补充招聘,从本次招聘体测、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顺次确定补充招聘的资格复审和政审考察对象,经体检、聘用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本轮补充招聘因资格复审、政审考察、体检各环节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按照上述规则继续递补,直至该岗位满额招聘或无符合条件人员。
(三)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录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新聘用辅警工资标准和有关待遇执行。
十一、相关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银川市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银川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平安银川”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发布的公开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二)对应聘者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应聘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银川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基层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
报名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举报电话:0951-6915065/0951-6915122
附件:
银川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基层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银川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