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者须按照公布的招聘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报名者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条件要求、报名材料不齐全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式
(一)工程管理岗
1.报名材料初审后,开展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总分比例的50%)
2.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6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后各环节开展资格审查。
3.面试主要测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二)驾驶员岗
1.报名材料初审后,开展考核。考核采用面试、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形式确定综合成绩,面试、实际操作满分各为100分,各占总分比例的50%。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主要测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3.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考核人员名单。
4.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政审及公示
1.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2.经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按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办理聘用手续。薪资待遇按上城区政府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3.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在面试人员中,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择优确定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